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际,经请示黑河市政府同意,黑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60名,其中辅警01岗位120名、辅警02岗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留置看护岗1:120名。
留置看护岗2:40名。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岗位为从事留置场所戒护任务的辅警。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开展工作,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河市直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和程序。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黑河行政区域户籍;
(四)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1日之后至2004年7月31日之前出生,含当日);
(五)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六)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见附件);
(七)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聘用,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方式,通过2022年黑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址:https://hhga.zhaopin.com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报考人员在2022年7月21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电子版照片及相关附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线上资格审查结果。市公安局将实时组织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取消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
2.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