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扬州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事项
一、基本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具体条件,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7年7月22日至2004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医疗保险缴纳满5年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辅警20名;
(二)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招聘辅警13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扬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和相关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总体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7月28日(9: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根据报考岗位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详见《简介表》),不得由他人代报名。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当天经检查“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记录,现场体温测量低于37.3℃,无咳嗽、呕吐等异常症状方可报名,同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全程佩戴。
3.报名材料:
(1)扬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2张;
(6)退役军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员证或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其他专业技能方面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如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聘人员不得兼报两个岗位,公安机关将同步做好资格审查;